北京外国人怎样注册公司 外籍人员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外籍人员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一、外资公司(Company)注册流程(liú chéng)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商投资(意义:是未来收益的累积)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项目申请报告(The report)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意义:是未来收益的累积)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董事会成员名单;
7、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zhèng míng)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
12、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公司注册(register)费用(expense)1、组织机构代码证:30元
2、印花税:按注册(register)资金比例收取(资金方面:注册资本万分之五,地址方面:租房合同(contract)总额千分之一,工本20元);北京地区除海淀区外,其他各区的印花税都是公司后期到税务(shuì wù)所缴纳
对雇佣外国人的中国公司有什么具体要求? 需要多少注册资金?什么样的公司或单位有资格聘用老外?
楼主您好,参考以下资料。 老外求职“门槛” 在能力素质上,外国人需满足“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3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历;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所谓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雇佣外国人的单位注册资金要100万元以上 对于想雇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规定也给出了明确要求。指杭州市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以上且成立一年(含一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若经营地非注册地的,提供经营地归属证明。” 希望能帮到楼主。
入境人员如何申请北京健康宝?
答:入境人员申请北京健康宝,跟国内居民一样,下载微信,在微信里搜索小程序“北京健康宝”,然后如实填写国籍,护照号码,进行人脸识别。
通过以后就有了北京健康宝,然后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的时候使用健康宝注册时的护照。核酸检测的结果就会提现在健康宝里了。
你好,外国人在北京,想从探亲签证变成工作签证,请问您知道中介过签?
没有工作单位,不能通过中介“变成工作签证”。
如已有合法单位聘用,需出境后申请工作类签证再次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1)按要求在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申请工作许可;
2)然后在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签证(工作类R字或Z字签证);
3)来华后由聘用单位转居留许可。
外籍人士,外国人在北京如何缴纳保险?LOOK?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执行中德协定和中韩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养发[2003]160号 颁布时间:2003.09.23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中德协定和中韩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2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执行中德协定和中韩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厅文件 劳社厅发〔2003〕20号 关于执行中德协定和中韩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以下简称《中德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互免养老保险缴费临时措施协议》(以下简称《中韩协议》)已分别于2002年4月4日和2003年5月23日开始生效。
现就执行《中德协定》和《中韩协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人员 (一)凡不能提供由德国征收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联邦职员保险局(柏林)出具的《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的证明书》的在华就业的德籍人员(以下简称“德籍人员”); (二)凡不能提供由韩国国民年金管理局出具的《参保证明》的在华就业的韩籍人员(以下简称“韩籍人员”)。
上述人员中到我国境内就业时已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免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也不享受我国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关于参保项目 (一)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二)韩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三、关于缴费时间及缴费比例、基数征收在华就业的德籍、韩籍人员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从《中德协定》和《中韩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
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按照参保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经办程序 (一)在华就业的德籍和韩籍人员在我国参保,须出具居留证件、有效护照或能说明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等证明材料 , 由其所在就业单位到当地(或就业许可证核发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统一编码要求,为参保的德籍、韩籍人员建立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在数据库中建立参保人员中、外文姓名、国籍、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号、码等信息。
(三)德籍、韩籍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计算,原则上以人民币缴纳。
(四)德籍、韩籍人员就业单位发生变更后,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原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五)德籍、韩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境时,须出示公安部门核办的出境手续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管理其参保登记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一次性支付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德籍人员此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予退还。
五、关于社会保险待遇 (一)在华德籍、韩籍人员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区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凡符合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储存额。
取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离境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其委托的国内代理人按月支付养老金,也可以经本人申请并出具本通知第四条之(五)规定的材料,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储存额,并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在华德籍人员按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区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凡失业的,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经审核合格者,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如本人离境,从办妥离境手续之日起停止享受,并终止其失业保险关系。
在华德籍、韩籍人员参加我国社会保险涉及我国对外政治、经济合作等多方面权益。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积极、稳妥、慎重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认真组织实施。
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德籍、韩籍人员在当地就业和参保情况,完善基础数据库,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在华德籍、韩籍人员的缴费记录、账户管理和待遇支付等工作,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我部报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