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代理记账浅谈对方不开票,能否不付款 (合肥代理记账浅谈对方不开票,能否不付款)
作者:公司注册代办 | 发布时间:2025-04-17合肥代理记账浅谈对方不开票,能否不付款?
合肥代理记账浅谈对方不开票,能否不付款?
单纯以对方不开税票为由,不予支付,存在法律纠纷。 前几天两人在课堂上问起这一情况,尤其是营改增后,要收专票,付款人更加关注。其中一个案例是:因为房东不开票,他们不付钱,现在准备起诉!合肥代理记账 我以为是个案,但今天看到一家建筑公司为了迎接营改增,在拟定的《合同管理制度》中,霍然有这样一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退货,拒绝付款,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税票被禁用,公司注销不能提供税票,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收款”。这种霸王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但说明公司财务部对增值税发票的恐惧已经到了谈虎变、杯弓蛇影、风吹草动的地步。以租房为例,给予房屋的义务是出租人的关键责任,支付租金的义务是承租人的关键责任。如果出租人履行了给予房屋的义务,承租人拒绝履行支付责任,只是因为没有收到税票,很有可能被起诉赔钱。税务机关是税务局管理的一个证据,虽然必要性很明显,但是也很有趣。税收征管法制定发票的基本规定是:税务局对税票进行管理,我们按照其规定申请税票。我用“大家”这个词来简化这个复杂的定义。“大家”包括: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本人,其中自然人在非生产经营状态下不受法律规定的限制。换言之,我们只能按规定应用发票“责任”,在发票使用中,不能获得法律的直接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收法规、行政法规的行为,”间接授权与发票使用有关。也就是说,如果收款人没有非法提供税票,我们只有举报权,没有索取权。对了,我们有举报的权利,但是没有举报的责任,不举报也不违法。另外,《发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税票作为会计报销凭证。"这个规定也只是受权人有权“拒绝”,仍然没有受权人有权“索取”。所以,结果就出来了,按照税收法律规范,我们只有“举报”的权利,没有索取的权利。对方没有开票,对方违法,但不代表我们有权要求他交税。对于合同中的税票承诺,我们应该遵守《合同法》的规定和交易惯例。我们不能因为对方违反了纪律,就免除责任,不付款。合同中明显不公平的约定无效。我的建议是,对于税票义务的约定,应该这样描述:“乙方不能及时、适当地给予本合同约定的税票,或者乙方不能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进行收款,甲方有权在三天内支付相应增值税的120%,直到乙方在税票及其收款账户上达到合同要求后不计利息。与此同时,乙方应承担责任×××违约责任。“当然,其它合同文本,必须对税票要求进行细腻、准确、合法的约定。总而言之,简单地以对方不开税票为由,不予支付,存在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