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须知
作者:注册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4-17合肥个体户开设、变更、注销登记须知
登记事项:变更登记、工商变更、注销登记
(一)字名
(二)经营者姓名及住所
(三)就业人数
(四)资金金额
(五)构成方法
(六)业务范围
(七)运营模式
(八)营业场所
第二,备案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第三,备案标准
变更登记:有经营能力的城市待业人员、农村村民及其国家政策许可的有关人员,可办理个体工商业经营,经批准登记后依规登记为个体户。
登记程序及时限制
(一) 变更登记程序: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应当在受理个体工商经营申请并核对相关证明后,先向县局、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相关文件审批(委托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县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必须在受理申请备案之日起15日内确定是否允许登记。经批准登记的,发放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工商变更程序:个体户更改名称、经营人居住、构成模式、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经营场所等项目,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更改家庭经营者名称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经批准登记的,发放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工商变更程序:个体户更改名称、经营住宅、构成模式、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经营场所等。,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更改家庭经营者名称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
注销登记程序:个体户停业时,应办理注销手续,缴销营业执照。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一)变更登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经营场所确认;
(4)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相关审批文件。
(二)工商变更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字号名称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户工商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公司名称批准通知书。
2、经营场所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户工商变更申请书;
(2)新的经营场所得到证实;
(3)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业务范围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户工商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高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规章、国务院确定必须报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4、个体经营者变更经营者时,应重新申请登记。
注销登记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及团本;
3、其它资料由中国法律法规提交。
个体户变更登记应提交文档资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个体户变更登记应提交文档资料目录。
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签署;
2、申请者身份证件;
3、经营场所确认;
4、其它资料由中国法律法规提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相关审批文件
二、表明
1、申请者是指拟投资个体经营者的自然人。申请者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确认应为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应由登记机关核实复制件。
3、申请者应使用钢笔、软笔仔细填写内容或签名。
4、申请人身份证是指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居住证。
5、经营场所确认:申请人已经有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赁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上面没有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的,应当提交其他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授予的农村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中的“构成模式”一栏时,选择个体户经营,在“个体户经营”一栏中划出“构成模式”√”。如果选择家庭经营,家庭成员必须在“家庭经营”一栏签字。
7、“居住地”是指申请人现在的地址。申请者填写申请书中的“居住地”、在“营业场所”栏目中,应填写市、县、乡(镇)和村、街门牌号。
8、领取许可证的人是申请人。
个体户工商变更应提交文件资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第一,个体户工商变更应提交文档资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户工商变更申请书2》、申请改变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营业场所确认;
3、其它资料由中国法律法规提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相关审批文件
二、表明
1、申请者是指开设个体户的自然人。申请者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确认应为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应由登记机关核实复制件。
3、申请者应使用钢笔、软笔仔细填写内容或签名。
4、个体经营者的构成方式为家庭经营,可以申请更改经营者名称。新型经营者应该是个体户的家庭成员。申请变更经营者时,应提交新经营者的照片和身份证件。
5、申请变更构成方式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的确定文件。
6、经营场所确认:申请人已经有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赁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合同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如果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可以提交村委会颁发的证明。
7、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视频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团本。
8、申请人在填写申请时,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频道,登记事项不变但不填写。
9、申请人申请变更居住地或经营场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相应渠道填写新居住地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县、乡(镇)、村、街门牌号。
个体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资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个体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档资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及团本;
3、其它资料由中国法律法规提交。
二、表明
1、申请者是指开设个体户的自然人。申请者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确认应为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核实其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