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如何注销自己的营业执照信息
作者:公司注册代办 | 发布时间:2025-04-17合肥如何注销自己的营业执照信息?
合肥如何注销营业执照?首先要准备注销营业执照所需的信息,然后按照流程办理。
合肥销户自身营业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解散的决定或决定
3、清算报告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策
5、清税证明材料
6、报纸公告样本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具体证明
8、审批文件
9、营业执照
二、合肥销户自身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
【办理条件】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照规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解散的,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活动。
【分类处理时限】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天内登录当地政府服务平台,根据公司取消在线服务区浏览或直接登录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宣传系统,免费向社会公布清算组信息,并在60天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宣传系统公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公布)。企业可以根据各部门的指导,通过公司注销网上服务区,查看了解办理各类账户注销业务流程的指导方针、当前待办事项及其受理状态,准备相关材料,规划待办事项。企业可以通过公司取消在线服务区,检查和了解各种业务流程指南、当前待办事项及其受理状态,并根据各部门指导准备相关材料,规划待办事项。
结算活动由清算组进行。清算组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编制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结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项目,清缴所欠税款和结算中产生的税款,清除债务和负债。
第二步:注销税务
【办理条件】
1.经营者提交的信息完整、符合法定方式的,应当审理经营者注销登记申请
2.符合下列业务监控标准,审理经营者注销登记申请申请
(1)经营者税务变更状态“正常”情况;
(2)经营者未保留未付发票;
(3)经营者不具备未注销的防伪税控资质;
(4)经营者不具备未注销的出口退税资格;
(5)经营者不收集未申报材料(不包括本月);
(6)经营者不申报(不包括本月);
(7)经营者不会欠税(包括各种官方费用);
(8)经营者不会有未完成的涉税事项(资格认定、减免税备案等)。);
(9)纳税人房土税源信息已停止纳税义务;
(10)经营者不会有未缴纳的跨区域涉税报告和跨区域税源备案项目;
(11)经营者不具备土地增值税信息;
(12)经营者不会有多缴、未结报的税票信息;
(13)经营者不处理税务违法行为流程未完成;未经查处的案件;不会有未完成的税务评估。
【材料清单】
1.《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材料清单】
1.《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未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给予税务登记证明;被市场监督机关吊销执照的纳税人,市场监督机关颁发的注销工商许可证确认复印件;企业经营者应当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非居民企业承包建筑、组装、安装、勘探项目,并提供劳动项目竣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等应收机器的,应当提供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和其他应收机器。
【办理分类处置的时限】
符合及时受理要求的及时受理。
【分类处理时限】
符合及时受理要求的,应当及时受理。不符合及时受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理期限中断,相关事项完成后方可再次申请注销,处理期限再次计算: 1.涉嫌逃税、虚开等重大事项的;
2.进行特殊纳税调整;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销户中断。合肥市营业执照注销联系方式:1850512717
第三步:注销企业备案(市场管理)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作或分立需要解散。
4.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如果继续存在,股东的利益将遭受巨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要求分散合伙公司。
【材料清单】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决定或者决定的,行政单位责令关闭人民法院的破产判决、解散判决文件或者撤销公司的文件。
3.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资公司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准许机关备案确定的清算报告。
●对于申请简单注销登记的公司,需要提供《简单注销户整体投资者保证书》(强制清算结束的公司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结束强制清算程序的判决,破产程序结束的公司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结束破产程序的判决)。
●申请注销登记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设立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文件复印件。
●公司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应当退还营业执照正本和团本。 ●公司仅通过报刊公布债权人公告的,应当提供依照规定公布的报刊样本。
【分类处理时限】
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
第四步:取消社会保障
【办理条件】
企业完成市场监管部门的销户;
公司按规定清缴社会保险金,迁移所有参保职工和养老人员。
【材料清单】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016年10月1日以后新企业无需提供)。
2.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还需要带上下列材料:
(一)注销户或者注销户、迁至外省市的公文复印件;
(二)有关部门批准散伙、撤销、终止的公文复印件;
(三)破产企业应当携带人民法院宣布破产结束的公文复印件。【分类处理时限】
1.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障参保室已按规定完成所有在职员工和养老人员转移企业单位的,无需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有未缴纳社会保险金或未按规定完成所有在职员工和养老人员转移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保险参保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公司社会保障清算,公司按规定缴纳贷款,人员转移后取消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步:海关销户
【办理条件】
海关注册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办理缴纳海关税、保税注销等海关相关手续。
【材料清单】
注销申请(包括注销原因和加盖单位公章)。【分类处理时限】
经海关审查确定公司已办理海关相关手续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
海关审查确定公司未接受缴纳海关税、保税销售等海关相关手续的,公司按照规定接受海关手续后注销海关登记。
步骤6:商业销户
【办理条件】
外资企业应当提前完成经营。负面清单中的公司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取消账户前向商务部门申请许可。负面清单外的公司可以在市场监管部门取消账户前后向商务部门申请提前完成经营记录。
【材料清单】
1、外资企业负面清单中的外资企业
(一)向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提交纸质材料明细: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3.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在运营期届满前提前解散;
4.外资企业批准证正,团本。
二、外资企业负面清单
根据商务部系统在线向各区、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提前完成运营备案手续,在线申请材料清单:
1.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2.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3.外资企业指定代表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