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如何确认签名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如何确定公司变更如何确定签字
如何确定公司变更如何确定签字
一、如何确定公司变更如何确定签字
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一般由公司法定代理人签字。公司作出变更决定或者确定的,应当按照公司法人的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方式确定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工商变更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
(二)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定或者确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公司工商变更涉及变更公司规章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的规定,工商变更在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审批文件。
二、确认公司名称变更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专人发送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申请名称为“中国”、"中华"、"我国"、"全国"、“国际”字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审批文件复印件;
注:1、公司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备案,申请名称超过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审查,本规范可用;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批准意见》,并在受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的所有名称工商变更申请材料后,申请具有名称批准权限的登记机关的审查。
2、《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企业登记网》可以通过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