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变更流程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股东股权变更过程
第一,企业变更股东的步骤
1、《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 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应当注明。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股东转让股权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能由全体股东签订的,应当提交股东转让股权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答复,其他股东未答复的,拟出让股东的表示必须提交。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出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工作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区法人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营非企业单位提交民营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批准的,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9、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划拨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裁定书,无需提交第3条、4项材料。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划拨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裁定书,无需提交第3条、四种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标准提交相应材料。注意:根据《公司法》、本规范可用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工商变更。
上述类型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盖章。
股东变更一定要自己去吗?
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自己在场,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委托他人为你改变,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个股东,可以直接委托公司股东,然后由股东一起办理。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变更记述,公司应当按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相应变更公司规章和股东名册中关于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股东大会不再需要对公司规章的变更进行投票。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
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过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愿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股份;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许可转让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单独的消费比例;如果协商失败,优先购买权将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履行。
企业规定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变更如何处理?
处理股东变更如下:
1、卖给股东只需要与股东达成一致,出售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得到半数股东的同意;
2、订立书面转让合同;
3、企业申请工商变更;
4、更改公司规章和股东名册;
5、给予新股东出资证明。
《
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对方。
《
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对方。
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过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愿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股份;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以上是股东股权变更过程的相关内容。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形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全部注资或部分注资。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每个人都会有专业的大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