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名称流程及材料(公司变更名称流程及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分公司变更名称流程和材料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经营资格但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但在经营后期,需要更改分公司名称时,必须做什么?让创业企行财税小编为您整理报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变更名称的,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变更确定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工商变更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批准的工商变更,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申请工商变更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书;
(二)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定或者确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分公司名称变更步骤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定,分公司工商变更必须报批准,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团本片印件;
5、营业执照分公司;
6、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整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应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分公司能否单独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分支机构能否单独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要求被告有权授权客户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争论、协商、上诉和执行申请。
被告可以查阅本案的相关资料,并复制本案的相关资料和判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方法进行检查和复制。
被告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起诉纪律,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裁决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