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分支机构登记、变更、注销登记
分支机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组织:市局及各大队公司登记处(科)内资企业登记为
级别管辖
结合属地管辖。
办理期限:开业(10天)其他30天
申请目标资格:申请资格:(开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资格:(变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申请资格:(销户)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
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开设)
1、 申请书;
2、 公司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构图章);
3、 企业委托代理人确认(委托书)及其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扫描件;
4、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公司
法人代表
签署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6、 董事会决定(全体董事签字);
7、 子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书;
8、 母公司规章影印件;
9、 经营场所确认,租赁住房应提交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必须超过一年(附房产证复印件);
10、 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准的项目;
11、 整套登记表和本局发布的其他材料。
申请程序:(变更)
1、 申请书;
2、 企业委托代理人确认(委托书)及其委托人的工作卡或身份证扫描件;
3、 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书;
4、 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定;
(1) 名称变更:需要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公示;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准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3) 住宅变更:住宅证明,租赁住宅应提交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必须超过一年(附房产证复印件);
(4) 责任变更:董事会决定或任命书;
5、 整套申请表和本局发放的其他材料;
6、 营业执照和IC卡。
办理手续:(销户)
1、 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确认(委托书)及委托人的工作卡或身份证扫描件;
3、 决定董事会;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5、 营业执照和IC卡。程序处理:程序处理:(开放)审理→审核→审批→发照处理程序:(变更)审理→审核→审批→发照处理程序:(销户)审理→审核→准许销户
资费标准及依据:备案注册费 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公司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登记,户300元, 价费字[92]414 外商
独资
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为450元 变更名称、住所、公司法人、股东或投资者、公司类型或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经营期限等登记事项。 各公司法人及子公司,户,100元 价费字[92]414
外商独资
公司150元 销户不需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