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改股东名册没工商登记而追悔 股权变更切不可佛系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只改变股东名单而不是工商登记,后悔 股东变更不佛性
7月中旬,一名中年男子匆匆走进余姚市公证处大门,被股权转让纠纷压垮。原男子姓杨。三个月前,杨先生与张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李将其名下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杨先生。杨需要向张支付50万元人民币。
当时,由于缺乏资产,他选择先更改公司的股东名单,推迟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近日,杨先生突然得知,李某将其户下全部股份转让给王某,并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他对此感到非常苦恼,想问能否根据他与张的股权转让协议,宣布李与李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然后撤销工商变更登记。
下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种情况。
虽然公司股东名册中的名称已变更为杨先生,但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备案或工商变更,很难抵制李。此时,公司股东已成为王某无法改变的,杨先生只规定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工商变更是股东变更不可缺少的一步。股东变更的正确程序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公司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公司变更申请的相关报表(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并按要求填写或打印相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完成股东撤回支出单和会计凭证后,如果是股份转让,也完成股东股份收据和会计凭证。如果是老股东,则无需进行验资;如果转让给新股东,也需要投资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查询函”。
4、将投资资金存入银行:股东将其股份的部分资金带到银行,公司法人的私人印章、身份证、验资资金、空白信函报表,并根据自己的投资金额将相应的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5、将所有报表带到会计师事务所出示验资报告。
6、所有信息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天后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因此,如果你想处理股东变更,你必须按照适当的程序处理。如果你像上述杨先生一样佛教,因为资金短缺而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你可能会后悔杨先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