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变更
个体经营者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2、审理。经核实,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在符合要求、材料齐全、法定方式的现场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更正的相关内容和原因;不符合要求或者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通知申请人必须更正的内容和期限。
3、审查核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批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一)符合要求的,应当核准登记,并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解释不登记的原因。(3)根据批准成立公司发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缴销通知书,缴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发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更换照片的工作计划》(工商企业注字〔2004〕自2004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180条规定,新的“一址多照”制度自2004年10月1日起启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由登记机关吊销”。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一址多照”、“一人多照”、“多处居所多许可证”、“异地经营多个许可证”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依法撤销或者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部委分享实施情况〈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制度〉《意见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营利活动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地位、职业便利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超出法定范围的经营活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