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后之前的账务问题谁负责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在公司变更法人之后,谁负责以前的会计问题?
一、在公司变更法人之后,谁负责以前的会计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
债务
所有变更后的公司都需要承担,不需要再说明。如确需提供相关信息说明,则只需表明公司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变更前的债务。
2、如果公司以借款名义,更换法人不影响偿还贷款,公司将承担偿还责任。债务不由法人承担,而是由公司承担,法人只是解决债务问题。假设法人不是股东,那么法人就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转让,但是股权转让是有规定的。如果原股东的债务没有通知新股东,可以按照规定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公司法人转让前一定要搞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且有协议区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二是如何处理公司销户债务?
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销户,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除债务,如果经过公示,债务人在45日内未申请债务,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示,没有清算,股东将承担法律责任。
可查看工商档案,档案中应有单位债务承担人,否则工商局不予批准注销。债务承担人有责任的权利。
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关于公司法人停业、被撤销和吊销执照:
(一)公司法人停业、撤销或吊销执照的,其主体资格及相应诉讼主体资格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仍存在,应以个人名义起诉应诉。已经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以清算组织的名义参加诉讼。是否增加企业主管部门、成立企业、股东或投资者参与诉讼,属于当事人的自治范畴。被告不要求增加,一般不要积极增加。由于没有公司法人清算组织或者因人员失踪而无法出庭诉讼的,可以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清算义务人。如果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成立企业、股东或投资者,应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结算义务的,法院不需要增加公司法人;如果企业不具备主体资格,可以判令企业主管部门、成立企业、股东或投资者承担清偿责任,无需增加公司;如果企业具有主体资格,只存在投资缺陷,应增加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当按照主管或者投资关系明确:非公司制国有企业法人清算义务人应当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集体公司法人向其主管部门或者设立企业,法人型合资企业应当向其合资多方向其合资,中外合作公司法人为合资多方向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向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告诉其大股东。
(三)公司法人已注销登记,其主体资格及相应诉讼主体资格已解决。因未清算遗留债务发生纠纷的,应当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三)公司法人已注销登记,其主体资格及相应诉讼主体资格已解决。因未清算遗留债务发生纠纷的,应当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处理年审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已经依法销户。
第三,公司法人变更后如何处理公户?
在变更过程中没有影响,但是变更之后就有了,银行账户可以不销户,变更和拆换财务印鉴就可以了; 银行每年都要做的开户信息核实不能通过,所以法人变更后要及时到银行申请变更税务登记证; 对于印章,银行印章的持有人不一定要释放代表人,也可以是公司法人委托的很多持有人。所以印章的变更不一定是因为法人的变更,所以不涉及同步处理的问题。 如果公司印章持有人是公司法人,那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给大家换了新的营业执照后,应带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
、变更申请书直至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办理印章变更手续,应先将原基本户销户,然后您要开户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上述就是今天关于“公司变更法人后以前的帐务难题谁负责”这个问题的全部介绍。
以上是今天关于“谁负责公司变更法人后之前的会计问题”的所有介绍。首先,阐述了公司法人变更后的债务承担问题。随后,对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差异进行了阐述。最后,还介绍了公司法人变更所需的信息。感谢您的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