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的一般流程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公司变更的一般步骤
工商变更登记流程,公司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工商变更登记内容可分为: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及其公告 (二)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定必须报批准的项目
工商变更登记流程,公司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工商变更登记内容可分为: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及其公告
(二)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审批文件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本,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本。
(4)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应提交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附房产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提交公司规章、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发证机构印章)、再次提交验资报告
工商变更登记是一个非常复杂但每一步都不能少的过程,当然,准备的材料也不能少。工商变更登记一般分为三个步骤:验证、审理和确定。让我们详细解释一下。
核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核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核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核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按照公司登记法、行政法规、规章发布的规定提交的所有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期限,记述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文件格式符合要求。
审理
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核实,确定是否受理: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办法的,或者申请人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所有更正申请文件、材料的,确定受理。
(2)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但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必须核实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予以接受,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原因和时间。
(3)如果申请文件和材料可以当场更改,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改,申请人应在更改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更改日期;确认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办法的,确认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方式的,应当在现场或者5天内通知申请人必须更正的相关内容;申请文件、材料应当退还申请人;5天内通知的,扣除申请文件、材料,并提交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证。逾期不通知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审理。
(五)不属于公司登记范围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确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单位申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信件、电子文件、电子传真、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5日内确定是否接受。
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定是否允许登记,以确定受理的登记申请:
(一)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受理的,应当当当场确定许可登记。
(二)受理申请人按信件方式提交的申请的,应当自审理之日起15日内确定许可登记。
(3)以电子文件、电子传真、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子文件、电子传真、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一致的申请文件和材料原件;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请文件和材料原件的,现场确定许可登记;申请人按照信件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和原材料的,应当自审理之日起15日内确定许可登记。
(4)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决定不予登记。
(4)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决定不予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局必须自审理之日起15日内确定申请文件和材料是否允许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受理的,除现场作出许可备案决定外,应当出示《受理通知书》;不接受的,出示《不接受通知书》,并注明不接受的原因。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工商变更的,应当出示《批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示《驳回登记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商变更登记是一个繁琐的过程,不同的变更内容准备不同的材料,准备所需的材料可以让你更方便快捷地处理。下面我们将向您解释一些准备好的材料。
变更经营范围: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2、章程修正案3、股东大会决议(一人公司提交股东决定)4、业务范围涉及授予许可证的许可证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