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基本流程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子公司调整为分公司的基本流程
子公司调整为分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一般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若是全资子公司,则应先将少数股权回收成全资子公司,再进行相应的吸收合并。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相当于将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资产、债务和业务人员转让给总公司。
基本上,有必要将子公司的各种财产和债务转让给总公司(其中,债务的迁移应当按照规定通过通知和公布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将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撤销。会计作为回收投资进行处理。这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性,不受公司“清算期间不能进行与结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限制。
子公司调整为分公司的基本流程如下:
1、合并股东各自作出合作决定;
2、合作多方各自编制财产清单和负债表;
3、合并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还有公司的注册资本。当没有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有限公司合作时,注册资本为彼此注册资本的总和。有投资关系的,应当减少投资形成的出资额。
以上是子公司调整为分公司的基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