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企业工商变更有哪些问题?
公司变动
备案有以下几点:
(1)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确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住所的,必须在迁入新居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居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居住地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必须在迁入新居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原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备案档案移交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3)企业变更
法人代表
变更登记应在变更决定或确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开设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注资和开设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份的有关规定,认购新增资本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认购新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法或
发售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也应提交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文件。
如果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应注明该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并提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相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报纸上公布的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企业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规定的出资时间和方式缴纳注资。企业应在足额缴纳注资或股份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在登记前确定需要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中国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在公司经营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要求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审批文件的,或者许可证和其他审批文件的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注销、撤销许可证、其他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按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进行注销登记。
(7)公司变更类别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别开设标准提交相关文件。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应当自转让股份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商变更。
股东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更改姓名或姓名的,应当自更改姓名或姓名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工商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工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