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宅基地注册公司文件 北京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北京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北京宅基地申请条件有:
1、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必须符合本村统一的居住整体规划;
4、必须征求四邻意见。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翻建实施细则?
(一)翻建条件
现有合法宅基地上房屋翻建需符合以下要求:
1.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申请主体应为房主本人,即为户口登记在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其他依法、合理取得宅基地的本村村民。
2.严格遵循户有所居要求和“一户一宅”标准,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村集体利益。
3.村民存在超出宅基地四至范围或者未经批准、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整改的,村委会不得受理其房屋翻建申请。
4.现有宅基地上房屋翻建,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第七条执行,其翻建房屋基底面积占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75%,房屋檐口高度(以房屋基底上平面起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7.2米。
5.村民对翻建建设房屋的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村民房屋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或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乡政府要严把村民翻建房的审批关口,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对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书、照片、影音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并建立台账。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村民建房施工重要环节和节点的监管和服务。
(二)审批流程
进一步规范宅基地上房屋翻建的审批工作,形成村民申请、村委会审核、乡政府审批及验收的工作流程。相关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
依法、合理取得宅基地的村民申请在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包括住房和附属用房),应当征询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并持下列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1)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权属证书)或村委会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4)《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5)选定的通用标准图集中相应户型图或满足基本质量标准且具有基本结构设计的施工图;
(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2.村委会审核。
(1)核实审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要及时入户核实情况并召开村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其中,相邻土地使用权人意见不一致的,由村委会会议形成是否同意其建房的决议并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相应位置注明。
(2)公开公示。审议通过后,要及时将申请建房村民的家庭成员人数、建房位置、宅基地和房屋占地面积及建设方案等情况在申报需翻建宅基地房屋四周、本村村务公开栏等主要场所进行张榜公示,征询本村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3)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期间,村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进行调查,经调查异议成立的,撤销或修改建房方案,对修改后的建房方案需再次予以公示;村民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村委会应当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翻建房屋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总责。
(4)上报乡政府。村委会要及时将签署意见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送所在乡政府。
3.乡政府审批。
(1)到场核实。乡政府要会同村委会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现有宅基地及房屋情况、是否征询四邻意见等,现场确定建房位置和基底高度。
(2)签署意见。根据到场核实情况并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审批表至少一式两份,由乡政府、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3)制作并发放审批文书。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书》并加盖骑缝章;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农村宅基地和建房不予批准通知书》并加盖骑缝章。由村委会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后,及时将审批文书发放给村民,审批文书存根由乡政府留存。
4.乡政府验收。
(1)到场验收。村民经批准建房完工后,乡政府要组织村委会、村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基底高度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和规划要求建设房屋等情况。
(2)制作并发放验收文书。依据验收情况,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验收意见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发放给村民,另外两份分别由乡政府、村委会存档。
2023年北京申请农村宅基地腾退需要哪些批复?
一、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三、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四、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五、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六、两边的公路、沟、河大桥建设用地,应根据《公路法》,“目的”、“水土保持”获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同意是乡镇土地应用程序,由村民小组同意,村委会审核,员工区域的土地和资源实地审查,符合规定的法律,政策,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北京农村宅基地怎么过户?
北京农村宅基地过户需要以下步骤:
1.准备材料:权属证书、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卖方和买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
2.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过户事宜,包括交易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时间等。
3.在当地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手续,提交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4.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确认双方身份和宅基地的归属情况,并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地方土地管理部门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权属证书等相关文件。
6.将新的土地使用证、权属证书等相关文件交给买方。
7.完成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1.在过户之前,应先核实宅基地的权属情况,确保卖方有合法的所有权。
2.过户时要注意双方的身份证件真实有效,否则会导致过户失败。
3.根据当地政策,可能需要缴纳土地转让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顺义区宅基地红本能更名吗?
一、宅基地变更需要的前提条件主要有:1、转让人需拥有两处以上农村住房,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不能单独转让;
2、必须在共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不得对外转让;
3、受让人必须是没有宅基地和房屋的,并具备宅基地分配条件;
4、同时,这种成员间的转让,需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许可;
5、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单独转让的,必须连同地上建筑一并转让,否则很容易出问题。
二、宅基地的变更事项,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提供宅基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宅基地使用权证等;
5、一切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所需材料;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转移的有关证明;
7、填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
更改宅基地权证的姓名流程:
1、提交申请人证件、申请书、领取受理书、社会公告、乡镇主管部门审核、缴费、领取证件等,其更名流程目前地方政府已纳入一站式服务范围。
2、确权后的宅基地更名,必然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必须是同村成员等。如有任何的问题,均可以咨询其国土局的土地主管部门。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宅基地姓名这个问题在已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中有规定,出现这些情况的变化时允许宅基地证更名:
1、宅基地地上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时。
2、新房屋落成后的变更,这涉及到房屋面积的改变等问题。
3、当宅基地地上房屋出现所有权重新分配、合并等问题时。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变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