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或变更)税务登记证的手续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或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
纳税人
在获得
营业执照
或者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书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和材料到税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审批经营证件的影印件;
2、有关合同、规章制度、合同影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税务预储账户证明复印件;
4、
身份证件
,证明身份的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统一代码证书组织结构复印件;
6、房屋使用说明书或租赁合同;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文件后,应办理下列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运营商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领域专用票申请表;
4、领域专用票记录卡;
5、领购发票(3)~5项有
增值税
申请项目);
当纳税人的税务变更内容发生变化时,营业执照或其他许可证应在30日内到税务窗口持下列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正、团本;
4、操作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5、其他需要提供变更材料;
6、在调整税收和取证税目地时,带上申请工具进行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