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专人发送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申请名称为“中国”、“中华”、“我国”、“全国”、“国际”一词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审批文件复印件;
注:1、公司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备案,申请名称超过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审查,本规范可用;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批准意见》,并在受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的所有名称工商变更申请材料后,申请具有名称批准权限的登记机关的审查。
2、《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企业登记网》可以通过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上述各类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盖章,或者由指定代表盖章或者签字。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变更名称的标准和程序
1、如果同一行业在成立日期不到一年内不能更改公司名称;
2、如需携带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全体股东签署的规章修改案、股东大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委托书到工商验证窗口进行名称变更,无同名工商局将发出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
3、凭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原件、规章修改案件原件、股东大会决议原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申请表到工商变更领取新营业执照;
4、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说明原件、变更前公司、财务印章到公安局申请更换新的公共财务印章,并破坏旧印章;
5、携带新公章、名称变更审批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前组织机构代码证到质检局申请更换新组织机构代码证;
6、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变更通知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规章修改案件复印件、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公章、税务变更申请表(税务表需由税务管理员签字盖章)到税务局申请新的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