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住所有什么流程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改变公司居住的全过程是什么?
改变公司居住的全过程是什么?
一、改变公司居住的全过程是什么?
变更公司住所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经核实符合变更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
二、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工商变更,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
(二)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定或者确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公司工商变更涉及变更公司规章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
公司工商变更涉及变更公司规章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的规定,工商变更在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审批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必须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居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必须在迁入新居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原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备案档案移交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第五十一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受理:
(1)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所有更正的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予以接受。
(2)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必须核实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确定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原因和时间。
(3)如果申请文件和材料可以当场更改,申请人应允许现场更改,申请人应在更改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更改日期;确认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的,应当予以接受。
(4)申请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办法的,应当在现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必须更正的有关内容;申请文件和材料当场通知时,应当退还 请人;5天内通知的,扣除申请文件、材料,并提交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证。逾期未通知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审理。
(五)不属于公司备案范围或者本机关备案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确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单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