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合伙人变更怎么办理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营业执照合伙人变更如何处理?
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在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想开展合伙人变动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才能够变动合伙人,那样营业执照合伙人变更如何处理?呢?创业企行财税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营业执照合伙人变更如何处理?
一、如何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变更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应当自确定变更原因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
申请工商变更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工商变更申请;变更决定或者变更原因的证明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所有符合要求的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工商变更或者不予工商变更的决定。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更换营业执照。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变更的,实施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确定变更原因或者变更原因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实施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确定变更原因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
二、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批准条件是什么?
(一)批准条件:
(1)执行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要求变更事项必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况
不在受理范围内或者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标准的,不予受理。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备案后,由于合伙人变更、业务范围调整、合伙类型变更或其他原因,执行合伙人必须在合伙人变更或变更原因之日起15日内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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