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变更的申请(公司变更的申请)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3企业变更申请
公司的变更
企业变更是指企业变更登记事项中某一类或某几类的变更。
公司变动
主要包括内容
公司名字
、居住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结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姓名变更。
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变更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居住地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必须在迁入新居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备案档案移交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批准的工商变更,公司不得私自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申请工商变更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2)根据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定或者确定;(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企业工商变更涉及公司规章变更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工商变更事项在登记前必须经过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审批文件。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发生各种变更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
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确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居住工商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必须在迁入新居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居使用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业变更。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提高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开设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注资和开设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份的有关规定,认购新增资本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认购新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法或
发售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提高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文件。企业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应当注明该公积金不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降低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并提交公司降低注册资本公告的相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报纸上公布的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规定的出资时间和方式缴纳注资。企业应在足额缴纳注资或股份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在登记前确定需要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中国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要求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或者其他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的,注销登记应当在注销、撤销许可证、其他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其他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
6.企业类型的工商变更。
6.公司类型的工商变更。公司变更类别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别开设标准提交相关文件。
股东及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应当自转让股份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商变更。
股东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更改姓名或姓名的,应当自更改姓名或姓名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page]
公司合拼,分立工商变更。因合作和分离而存在的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作和分离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作和分离而成立的新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合作分立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合作分立决定或者确认公司合作分立公告的相关证明和债务,以及公司在报纸上发布的公司合作分立公告
偿还或债务担保状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公司合拼、分立必须报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审批文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失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公司已经根据上述决定进行了工商变更,即在人民法院宣布上述决定失效或者撤销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工商变更。企业申请撤销工商变更时,应提交下列文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2)人民法院关于宣布决定失败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