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企地址变更提交的材料规范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材料标准由上海外企地址变更提供
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注册、管理规范等都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属于特殊规定的较为特殊的企业法人。其工商变更与内资也有所不同,本文将为您介绍外资企业地址变更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一、 申报文件
1、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影印件);
3、关于注册地址变更和合同修改、章程相应条款的决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多方法人代表企业融资签订的合同修正案(无需提供独资);
6、公司融资多方法人代表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7、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新产权证明及用户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8、(企业生产场所变更需提供)规划、房屋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向书;
9、跨地区变更登记地需申报迁入、迁移地审批部门审批文件;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影印件);
11、原始合同、章程和历次修正案(影印件);
12、其它资料的审批机关标准。
第二,投资者资格
经审批机关批准,在杨浦区成立的外资企业。
第三,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外合作经营
企业法》
全国代表大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3、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8、《上海市外资企业审核条例》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9、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0、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