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公司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是指公司变更登记事项中的一项或几项变更。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结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称的变更。
变更登记事项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和期限应当标明。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公司有关登记事项变更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
另外,根据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还应提交其他手续,下面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
公司名称变更
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公司登记机关管理权限的,应当向具有备案权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公司地址
变更后地址使用证明;自有财产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贷款(免费提供)他人使用房屋为营业场所,提交产权所有人证明和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营业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出租人营业执照和市场备案复印件;以租赁应用房屋为营业场所,经区、县、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的租赁合同应当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要求》提交。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
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涉及公司董事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董事、监事、主管备案提交材料标准》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相同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投资者或其受权人的书面确认(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书面确认(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公司股东盖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变更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纪要,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金额、股东实际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金额、股东的投资方式和注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纪要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发起人盖章或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的书面确认,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金额和投资方式、注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公司股东盖章)。
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金额、投资方式和注资日期。
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金额、投资方式和注资日期。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发布减资公告的报刊样品。
变更业务范围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必须在登记前报批的项目,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
变更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决议规章。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的书面确认(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公司股东盖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者或授权单位的书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