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工商变更(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变更(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工商变更(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几点,期待可以帮您解疑释惑。
一、审核项目
工商变更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批机关
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以下地方公司的工商变更:
(一)市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执行投资者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投资设立的法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投资者职责;
(3)集团母公司(居住在浦东新区的集团母公司可在浦东新区分局备案);
(四)股份有限公司;
(5)期货公司及营业部;
(6)军队、武警军队、政法系统保存公司;
(7)银行(支行以上);
(8)证券公司(分公司以上)、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
(9)**化工区公司;
(10)名称中不含“上海”行政区划的公司;
(11)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的公司。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县)大队承担本区县以下公司的工商变更:
(一)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公司外的公司;
(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权登记的公司。
三、申请资格
变更登记事项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交资料目录
1、名称变更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变更名称,申请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名称超过登记机关管理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具有该名称批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请。申请名称超过登记机关管理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具有该名称批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请。;
(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确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2、居所变动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变更后住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要求变更居住地必须报批,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3、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公司规定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确定和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公司营业执照。
4、变更注册资本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提高/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确定;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批准的,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在报纸上提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相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证明。公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
(8)公司营业执照。
5、变更业务范围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在登记前必须批准的项目,提交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审批机关独立允许分公司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申请分公司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的审批文件和证书来提高相应的经营范围,但在经营范围提高后应标明“(有限分公司经营)”一词。;
(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经营范围的,必须报批准,并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6、营业期限变化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要求变更营业期限必须经批准,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7、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名称或名称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确定(变更登记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文件;股东工商变更不需要提交文件,公司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变更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的新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8、股东变更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备案(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提交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后30天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的书面通知;
(四)股东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5)新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批准的,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分配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需提交第四条、五项资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转让国有资产的有关股权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转让股权的文件,第五项材料不需要提交;
(8)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标准提交相应的材料。外资企业调整为国内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登记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手续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领取或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
2、申请人应当向工商机关提交公司工商变更所需的一整套申请材料,并领取收款凭证;
3、工商机关应当在收到后5日内确定是否允许登记;必须核实申请文件和材料,是否允许工商变更的决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简单登记的,工商机关应当当当当当场作出是否允许工商变更的决定;
4、工商机关决定允许工商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在5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六、审批期限
1、工商机关在收到后5日内决定是否允许工商变更;申请文件和材料必须核实的,应当自审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允许备案;简单登记的,工商机关应当当当当场决定是否允许工商变更。
六、审批期限
1、工商机关在收到后5日内决定是否允许工商变更;申请文件和材料必须核实的,应当自审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允许备案;简单登记的,工商机关应当当当当场决定是否允许工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