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分公司变更登记_1(青岛办理分公司变更登记)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青岛办理分公司工商变更
青岛办理分公司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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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市工商局(青岛市)
事项类型:许可事项
处理期限: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工商局窗口及旅所在地
联系方式:85916362
监督电话:85730761
1、办理条件
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变更登记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2、需要申请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公司盖章);(一份,出示企业:申请人)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展示企业:申请人)
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定,分公司工商变更事项必须报批准);(1份,展示企业:申请人)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出示《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复印件);(1份,展示企业:申请人)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1份,展示企业:申请人)
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要求,必须在登记前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并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展示企业:申请人)
变更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提交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1份,展示企业:申请人)
公司出具的原分公司负责人的辞退文件或新负责人的任命通知;填写《工商变更注意-负责人信息》(提交分公司变更负责人)(1份,展示企业:申请人)
分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1份,展示企业:申请人)
3、办理手续
4、处理条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开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开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申请材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