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变更有限公司股东的需提交什么材料?(法院强制变更有限公司股东的需提交什么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法院强制变更有限公司股东应提交哪些材料?
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工作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区法人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私营非企业单位提交私营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批准,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9、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标准提交相应的材料。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本规范可用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工商变更。上述各类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
2、公司签署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
3、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分配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4、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工作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区法人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私营非企业单位提交私营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9、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9、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标准提交相应的材料。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本规范可用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工商变更。
上述各类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材料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