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变更公司名称如何处罚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擅自变更公司名称怎么处罚?
擅自变更公司名称怎么处罚?
一、擅自变更公司名称怎么处罚?
1、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未经工商变更的,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10万处罚。
2、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工商变更,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未经批准需要批准的项目,擅自从事有关生产经营。情节严重的,吊销执照。
公司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改变公司名称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和期限应当标明;
(3)公司规章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确定变更名称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团本。
(6)《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
(6)《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
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公司登记机关管理权限的,应当向有备案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