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企业集团变更母公司名称备案提交材料标准
企业集团变更母公司名称备案提交材料标准
1、《企业集团工商变更申请书》(母公司盖公章)由母公司法人代表签署;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
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应当注明。
3、集团章程(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影印件;
5、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团本影印件;
6、公司集团登记证。
注意:本规范可以根据《企业集团备案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变更母公司名称备案。
注意:本规范可以根据《企业集团备案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变更母公司名称备案。
企业集团工商变更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能够使用户注册网址(http://www.zhucejie.com)下载。
上述类型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