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台州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法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较高的权利实施者,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一般由企业较高的股东担任,也可以招聘职业员工担任。
一、台州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维持法人民事关系。
“合同生效后,被告不得因名称、名称或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承办人的变更而履行合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投资者不影响工作合同的履行。”
二、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法人的违法行为负责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司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责任外,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三)逃避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四)散伙、撤销、宣布破产后,自行处理财产;
(五)变更、停止时申请登记、公示不到位,使利益相关者遭受重大损失;
(六)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第十一十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公民、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第十一十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公民、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