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登记流程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工商变更登记流程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分公司的工商变更。申请变更的公司和分支机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申请工商变更。公司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全额缴纳注册资本和股份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相应申请减少实收资本的,应当按照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提交的材料标准提交相关材料。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和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标准提交相应的材料。外资企业调整为国内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原外资登记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
工商变更登记步骤
关键词:工商登记
办理条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变更,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变更的公司和分支机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申报材料?
一、公司变动
(一)名称工商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确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二)居住工商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关于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变更后的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财产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当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非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有关证明。出租人为酒店、酒店的,应当提交酒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军队房地产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证明材料;非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有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居所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工商变更附注--法定代表者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应当按照公司规章的规定和程序提交;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定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署(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投票方式),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确定(加盖公章)或者董事会的决定(由董事签字)。
董事会决定(由董事签字)或其他有关材料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书面确定。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确定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董事、监事、主管备案提交材料标准》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不得重复提交相同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四条、5二项材料。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四)注册资本变更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附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4、提升相关公司/决议或确定减少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确定应包括:晋升/减少注册资本数额,各股东实际承担提升责任/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注资日期应相应改变公司规章制度,减少注册资本金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应当包括:改进/减少注册资本数额,增加注册资本数额/减少注册资本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改变公司规章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以股权出资,提交股权认购出资承诺书;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提交有关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以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
11、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申请工商变更。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申请工商变更。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全额缴纳注册资本和股款后,公司应当同时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和减少实收资本的工商变更。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五)实收资本工商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附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实收资本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关于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6、企业营业执照。
公司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全额缴纳注资和股份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申请减少实收资本的,应当按照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标准提交相关材料。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如果上述类型未注明提交的复印件,则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对其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六)经营范围变更备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必须在登记前批准的项目,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审批机关独立许可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许可经营项目的审批文件和证书申请提高相应的经营范围,但在办理完善的经营范围后,应标明“(XX分公司经营)”一词。
6、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经营范围的,必须报批准,并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6、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经营范围的,必须报批准,并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七)公司类型的工商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盖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变更公司类型和规章制度的决议和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6、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批准,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和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和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八)营业期间工商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盖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关于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营业期限的,必须报批准,并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营业期限的,必须报批准,并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A4型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它申请材料。
如果上述类型未注明提交的副本,则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向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九)出资时间工商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盖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投资时间,必须报批准,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投资时间,必须报批准,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
A4型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它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十)工商变更的出资方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盖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以股权出资的,应当提交《公司备案附注-投资者股份认购出资保证书》;
6、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投资方式的,必须报批准,并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A4型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它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十一)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名称的工商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盖章)或《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股份有限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附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4、修改公司规章的决议和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纪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确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确认股东或发起人的名称或姓名变更;
公司提交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机构法人、社区法人、私营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机关证明。
7、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的新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工作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社区法人的,应当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私营非企业的,应当提交私营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定的资格证书。
8、公司营业执照。
8、企业营业执照。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十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工商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填写,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附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未答复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的书面通知。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提交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未答复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的书面通知。公司规定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要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付确认。
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工作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社区法人的,应当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私营非企业的,应当提交私营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定的资格证书。
7、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8、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批准,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9、公司营业执照。
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分配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需提交第四条、五项资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转让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机构转让股权的文件,无需提交第五项资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工商变更,按照相应的提交材料标准提交相应的材料,外资企业应当调整为国内资本公司还应当提交原外资登记机关要求的有关材料。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涉及股东签字的,法定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二、分公司工商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法律、行政法规定,分公司工商变更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示公司《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团本片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财产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人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于非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有关证明。相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非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有关证明。出租人为酒店、酒店的,应当提交酒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军队房地产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备案附注-居住(经营场所)申请表》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证明材料;非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有关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原分公司负责人的辞退文件或者新负责人的任命通知;填写《工商变更注意-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营业执照》团本。
A4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他申请材料。
提交复印件未标明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加盖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公章或者签字。?
办理程序? 一、核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核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公司登记法、行政法规和规章发布的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规定的方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期限,记述事项符合法定规定,文件格式符合要求。
二、审理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受理:
(1)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的,或者申请人应当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所有更正的申请文件和材料,确定受理。
(2)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必须核实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予以接受,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原因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