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期间是否可以营业吗?(营业执照变更期间是否可以营业吗?)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营业执照变更期间是否可以营业?
第一,营业执照变更期内是否可以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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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期内经营,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必须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认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时,应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外部仓库地址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必须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认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团本;
3、其它与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注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必须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认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
如果经营地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外部仓库地址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必须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认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营业执照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材料
1、填写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
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
一同委托
证实代理人的证实;
3、决定或确定股东大会。
第三,营业执照补领程序是怎样的?
第三,营业执照补领程序是怎样的?
1、如营业执照丢失,首先要做的就是先发表。
2、以下程序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⑴《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由法人代表签署,公司加盖公章。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企业股东)或签名(
自然人
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和程序,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股东盖章(公司股东)或签名(法人股东)由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确认。
⑷它是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如果其名称在集团公司名称或通称中,应提交加盖集团公司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如果是股份公司,也要提交集团公司监管机构同意的确认。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应当报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规章或章程。
⑺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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