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特殊要求是什么?
一、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特殊要求是什么?
《公司法》第12条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企业可修改企业规章,改变经营范围,但理应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
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主要表现为企业具有怎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类型、服务项目等。企业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便于开展经营活动。与此同时,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还涉及以下因素:
1、方便投资者掌握公司资金的投入方向,即资金投入的项目,以及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
2、明确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大致范围,有利于企业经营活动的专业发展;
3、有利于公司董事、监事、主管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看清公司的发展前景和努力方向;
4、有利于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避免市场竞争混乱。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法人,公司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因此应当有权决定在哪些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应由内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明确或指定,而应由公司自行确定,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作为公司机构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公司规定了涉及公司全局性、方向性的关键问题,如公司的类型、目的和组织设置,为公司的设立和未来运营提供了基本原则。因此,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由公司章程规定,这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
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成立后,应当在备案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但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是固定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改变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范围,或者缩小经营范围,这是法律允许的。但是,企业决定改变自己的经营范围,应该通过法定程序。
二是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要求
第一条本规定应当按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和行政规章制定,以规范公司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利。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
第3条经营范围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应当依法由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申请者应参照《国民经济产业分类》选择一个或多个小项目、中类或类别独立提出业务范围登记申请。可以参考政策法规、领域习惯或专业文献提交《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没有标准的新兴产业或实际经营范围的申请。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规定或合伙协议的要求。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解决规定或合伙协议,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
第四条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在登记前必须经过批准的经营范围(以下简称外部许可经营项目)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的经营范围(以下简称内置许可经营项目),经企业登记机关按规定批准登记后,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内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5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备案外部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文件和证件未表达外部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标准和《国民经济产业分类》备案。
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规章、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相关政策法规、领域习惯或者专业文献备案外部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范围。
企业登记机关必须在经营范围之后注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批准的项目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获得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审批文件、证件名称、审批机关、许可内容和有效期。在这些项目中,企业设立时申请的经营范围包括外部许可经营项目,企业自成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向社会公示。
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证件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允许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相关变更事项。
第7条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或者反映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个经营范围属于该企业的领域。
第8条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公司作出变更决定或者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其中,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变更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外部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审批文件和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后期许可经营项目。如果其审批文件和证件记录的经营范围术语与原备案描述不一致或发生变更,可以凭审批文件和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
第九条新成立的企业因分立或者合并而申请外部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凭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因分立或合并而存在的企业申请外部许可经营项目的,在工商变更前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不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10条公司变更类别的,公司在变更类别之前,不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因为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预许可经营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第十一条公司变更投资者的,原批准机关批准的预许可经营项目,变更投资者后不需要重新办理批准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证件,将公司的投资者从境内投资者转变为境外投资者,或者企业的投资者从境外投资者转变为区域投资者。
第十二条不能独立承担。
法律责任
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所属公司的经营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审批机关独立允许子公司经营外部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需凭分公司外部许可经营项目的审批文件和证件申请提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申请提升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公司经营)”字样。
子公司经营所属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外部许可经营项目,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批准。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第13条企业申请经营范围包括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备案:
(一)属于外部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无法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要求特殊行业的企业只有通过批准的项目才能申请其他项目;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的规定,禁止企业经营。
第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终止相关项目的经营,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经营范围的登记:
(一)业务范围属于外部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范围,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确定要求调整到外部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经批准的;
(二)业务范围中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确定要求重新办理审核,企业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经批准的;
(三)业务范围内的预许可经营项目,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企业未再次办理审批手续并经批准的;
(四)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在经营范围内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审批文件的。
第十五条公司未经批准、备案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五条公司未经批准、备案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1、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申请原件;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一致通过有关变更经营范围的决定;
3、修改公司合同、规章的协议原件,有些业务还需要提供公司元合同和规章影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如果是提升批发,佣金代理业务公司也要提交进出口商品目录原件。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变更自己的经营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变更自己的经营范围。以上是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化的特殊要求的基础知识。如果你不明白什么,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