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申请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变更公司名称的申请
公司变更名称申报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收到公司盖章);
⑵《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收到并加盖公司公章)应当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受托人的权限;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基本内容:决定事项,变更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由股东盖章或签字(法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基本内容: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决定事项,变更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定。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的基本内容:决定事项,变更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的基本内容:决定事项,变更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由董事签字。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法定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由投资者盖章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根据《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工商变更的可用本规范;
上述各类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由公司盖章,并签字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