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缴税吗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有限公司必须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吗?
有限公司必须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限公司根据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个人股东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将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取得的股本金额,公司持股无需缴纳。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有限公司必须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吗?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股份制公司除注册资本以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个人股东取得的未分配利润,应当确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转为股本,即以盈余公积转为股本;
2.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3.将个股溢价或法人股东初始注资产生的资本公积以外的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实际上将股息和收益分配给股东,个人股东将注册资本增加股息和收益,个人所得税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表示,税后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一年,个人所得税应从第二年起按照“利息、股息、股息收入”项目缴纳,但根据这些内容,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都不能推断为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颁布任何关于将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而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
实际上,从中国证监会最近批准的上市企业的反馈来看,中国证监会发展审查委员会非常关心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上市企业在收到反馈建议后按规定支付或支付。
(2)虽然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有限公司在开设有限责任公司时对净资产转换为股本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但由于:
1.折股净资产本质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时,企业总股本增加,事实上,仍有应税内容将股息和收入分配给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再利用分享的股息和收入增加注册资本。
在实践中,根据中国证监会最近批准的上市企业的反馈,绝大多数上市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了开设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少数未缴纳、免税或延期缴纳的上市公司法人股东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了纳税承诺书或以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