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手续需要哪些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中外合资企业调整为内资企业需要哪些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调整为内资企业需要哪些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调整为内资企业需要哪些程序?
将外资企业调整为内资企业,一般应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经外贸部门批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步:涉及名称变更,需办理名称变更预核准手续;
办理名称变更事先核准备案,请参考如何提前备案名称
第三步:领取《企业变更(重组)登记申请书》;调整为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向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上市公司报市政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报市政府、中国证监会);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等待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收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确立的日期向工商局缴费,领取营业执照。
将外资公司调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企业变更(重组)登记(备案)申请表》(含《企业变更(重组)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变更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额)的缴纳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主管、监事证书、《企业住所证明》等报表。请填写不同变更事项的相应内容。;
2、指定书(委托书);
3、公司章程(提交一份打印件,请全体股东亲自签字;有公司股东的,加盖法人公司公章);
4、原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
5、原董事会决定;
6、股权转让协议;
7、新股东大会决议;
8、新股东资格证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团本。
除上述必要文件外,还应提交一份打印的股东名册、董事、主管、监事名册。
外资企业变更为国内股份有限公司的,除提交上述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国务院受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州、市辖区政府的审批文件,募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
2、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3、编制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提请注意:
1、原股东再次成为重组后国内公司股东的,不得提交其资格证书。
提请注意:
1、原股东再次成为重组后国内公司股东的,不得提交其资格证书。
2、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当提交**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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