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能证明企业名称变更吗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公证处能否证明企业名称变更?
一、公证处能否证明企业名称变更?
公证处可以证明企业名称的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时,公司应携带材料到公证处登记。
带上公司营业执照、证明信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打印《企业登记公示材料》或补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以上两份文件均可确认公司名称变更。
因为公司名称的变更还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所以这两个公证程序如下。
公平的股东大会决议
办证须知:
1、主要资格证书,
授权委托书
、资格文件,如居民身份证。
2、公司规章。
3、公司会议通知,提案。
4、股东大会的决议。
5、许多公证人认为应该提交的证明文件。
公司规章制度公正
办证须知:
公司核心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公司规章原件,对已生效的公司规章予以颁发。
对于在制定和调整过程中的公司规章,给予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公司规章原件、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证明、与规章相关的审批文件和验资报告。还有很多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证明文件。
第二,公司名称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书;
2、企业委托代理人确认(委托书)及其委托人的工作卡或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书;
4、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定,涉及规章变更的,应当相应改变公司规章;
(1)名称变更:需要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公示;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准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要公示三次;
(4)住宅变更:住宅证明,租赁住宅应提交租赁协议,协议期限必须超过一年(附房产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定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影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规章、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定、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盖发证机构印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批准的,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外资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供的材料?
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注册、管理规范等都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属于特殊规定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企业
法人
。
外资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供的材料?
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注册、管理规范等都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属于特殊规定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企业
法人
。其工商变更与内资也有所不同,本文将为您介绍外资企业名称变更备案应提供的材料。
对工商局:
1、《
外国投资
企业变更(备案)备案申请书(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主管、监事任职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报告。相应的内容请根据不同的变化填写);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团本;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预先核准名称投资者名单》(请参考外资名称核准相关介绍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备案);
6、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公司规章由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上述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全新公证处能否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相关介绍。
以上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全新公证处能否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相关介绍。综上所述,公证处可以证明企业名称的变更,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证明信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打印《企业登记公示材料》或补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备案。如您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