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名称及负责人变更需提交哪些材料(公司名称及负责人变更需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变更子公司名称和责任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分公司的变化往往是由于总公司的变化,一个有分公司的企业,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等事项,子公司需要跟随变化,因此,通常分公司的变更材料需要一些确认,或签署确定/决策,子公司名称和负责人变更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供您参考。
1.变更分公司名称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下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原件一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检查);
3、子公司名称因所属单位名称变更而变更的,提交所属单位登记机关出具的所属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所属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下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下属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下属单位为深圳市商业主体的,可免交营业执照);
5、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全部团本(原件)。
二、分公司负责人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下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原件一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下属单位出示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原件一份);
4、子公司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子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及全部团本(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