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变更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变更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变更注册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含《企业变更(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变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额)缴纳情况、《公司
法定代表者
登记表》、董事会成员、主管、监事任职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报告。相应的内容请根据不同的变化填写);
2、指定(委托)书;
3、《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正、团本;
4、还需提供以下文件、证件:
(1)
股东会决议
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2)通过货币方式增加资金,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分析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确认文件)和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资产转移程序进行验证报告。
提请注意:
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贷款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该有不少于30%的货币。
注册资本全额缴纳后,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可以按照开业时缴纳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分期缴纳,工商变更时应缴纳不少于增资部分20%的注册资本,其他部分可在工商变更审批之日起2年内缴纳。
注册资本全额缴纳后,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可以按照开业时缴纳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分期缴纳,工商变更时应缴纳不少于增资部分20%的注册资本,其他部分自工商变更审批之日起2年内缴纳。(投资公司自工商变更审批之日起5年内不超过投资公司)。
注册资本未缴纳但按时缴纳的,工商变更时应缴纳不少于增资部分20%的注资,原注资可按修改后的规定缴纳,其他部分自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投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记入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税后)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企业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应当注明该公积金不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以科技成果注资评估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分析报告中附上相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及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
请注意:涉及章程修改的公司工商变更,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修改后的规章或章程。
涉及股东姓名(姓名)、投资时间、投资方式、投资金额、董事、主管、监事发生变化时,还应提交一份与公司修改后的规定一致的股东名册和一份董事、一份主管、一份监事名册。
如果批准文件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工商变更前需要更改,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变更后的批准文件。
特别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需要拆换受托人。如果受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委托有资格的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代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及《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