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
作者: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
基本概念:
营业执照是公司或机构合法经营权的证据。《营业执照》的注册事项有:姓名、地址、责任人、资金金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有关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分公司工商变更
2、窗口:市政服务中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
3、承诺期限:①改变姓名,居住一个工作日;
②变更经营范围,责任人5个工作日
(信息完整,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现场受理)
4、资费标准及以下:100元/次.国家计委、财政部收费(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收费(1992)414号;
第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公司登记程序规定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
5、《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三
步骤一: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交申请,经审核员初审通过,出具《
受理通知书
》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在现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应当更正的材料(出示通知)。
步骤二: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现场作出是否允许登记,并提交《登记决定通知书》;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必须核实的,应当出示《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的通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实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承诺期届满后(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注册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申报材料
1、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公章)及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处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应当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工商变更事项必须报批准的,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示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的影印件,变更后公司《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团本影印件;
5、如果分公司改变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团本影印件;
分支机构变更后,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必须在登记前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6、如果分支机构改变经营场所,则提交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财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住房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人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如果相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属于城市房屋,应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非城市房屋,应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明。如果相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属于城市房屋,应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非城市房屋,应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明。如果出租人是酒店或酒店,应提交酒店和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部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影印件。
将房屋改为经营性房屋的,属于城市房屋的,以成都市为基础。
财产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要求:业主和用户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登记簿规定的用途申请住房,不得私自改变其使用特点。必须变更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遵守法律、法规及其管理规定;并经规划、土地、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核;如果是非城市房屋,提交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明。
7、如果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提交公司原分公司负责人的辞职文件或新负责人的任命通知;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9、分公司《营业执照》团本。
注: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规范可用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支机构申请工商变更。
2、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3、A4型纸应用于提交的申请和其它申请材料。
上述类型未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者对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