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登记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企业法人变更备案
一般而言,公司变更登记时,已登记的事项发生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例如公司名称,柱说,
法人代表
、当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类型股东发生变化,公司因合作或分立尔存续时,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工商变更。如果弹弓收入的董事、监事、主管发生变更,只需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即可。修改公司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还应先修改后续的公司规章或者
公司章程
提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企业工商变更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批准的工商变更,公司不得私自变更登记事项。
程 序
1、申请时间
企业名称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变更住所的,必须在迁入新居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居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居住地跨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辖区的,必须在迁入新居前向迁入地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变更;迁入地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原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公司备案档案移交当地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支付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受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审批文件;以募集资金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定或者决定之日起90日起申请工商变更,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发布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示至少三次的相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准的专项项目的,应当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类别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工商局申请工商变更,并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别开设标准提交相关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更改姓名或姓名的,应当自更改姓名或姓名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公司章程送原公司工商局备案。
企业董事、监事、主管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公司工商局备案。
因合作和分离而存在的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作和分离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登记;因合作和分离而成立的新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合作、分立的,应当自合作、分立决定或者确定之日起90日起申请登记,提交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分立决定或者确定公司合作协议、分立公示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表明。
股份有限公司合拼
、分开的,还应提交国务院受权部门或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审批文件。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更换营业执照。
2、提交的文件
企业申请工商变更,应向企业工商局提交下列文件:
①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工商变更申请书;
②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定或者确定;
③企业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其它资料。
④企业工商变更涉及公司规章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公司规章或者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