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母公司名称登记提交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公司变更母公司名称备案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企业集团工商变更申请书》(母公司盖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
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应当注明。
3、公司章程(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影印件;
5、变更后的母公司《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团本影印件;
6、公司集团登记证。
注意:根据《企业集团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成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变更母亲。
公司名字
本规范可用于备案。
企业集团工商变更申请书、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企业集团工商变更申请书、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上述类型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