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成员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企业集团成员工商变更提交材料标准
企业集团成员工商变更提交材料的标准
1、《企业集团工商变更申请书》(母公司盖公章)由母公司法人代表签署;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
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应当注明。
3、新成员加入集团,承认集团规章文件;
4、新加入子公司的母公司财产关系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备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
产权登记
子公司出具的表影印件、股权证影印件。
5、新加入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团本影印件;
6、公司集团登记证。
5、新加入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团本影印件;
6、公司集团登记证。
注意:本规范可以根据《企业集团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成立的企业集团申请集团团员工商变更。
企业集团工商变更申请书、用户注册界网站可以下载《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上述类型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