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股东变更流程以及相关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嘉定区股东变更流程及相关材料
1.嘉定区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将相关变更材料提交工商局,初步诊断成功后,工商局相关人员将出具验收通知或申请材料接收表,不符合验收要求,在现场或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应更正所有材料(出示通知)。
3、工商行政管理局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更换《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并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程序后,公司股东资格发生变更。新股东将取代原股东履行其权利和责任。
二、嘉定区公司变更股东准备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和期限应当标明。
4、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的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答复。其他股东未答复的,拟转让股东的表明必须提交。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工作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区法人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私营非企业单位提交私营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8、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