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名称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规范及说明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工商变更公司法名称提供的材料规范及说明
1、公司
法人代表
签订的《
企业工商变更
申请(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
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应当注明。
3、
公司章程修正案
或者新修订的公司规章(公司法人代表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确定要求
公司名字
变更必须报批准的,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5、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决定。
7、股东决定。
上述各类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盖章或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