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为出资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注册办理指南(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注册办理指南)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注资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手册办理手册
备案申请领域:
适用于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实收资本变更登记的情况。
注册程序:注册程序:
申请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权公司”)为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被投资公司”)后,应当办理被投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注册文件:注册文件:
申请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注资办理。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登记后,投资者(股东)在规定时间内实际缴纳股权出资,除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基本文件外,还应提交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基本文件。还应提交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注资申办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的特别文件:
第一,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注资申办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特别文件: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有关股份按规定出售给被投资公司;
(2)股份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名称、分析报告文号、评估标准日、评估值等;
(3)股权出资必须依法批准的,其许可情况。
2、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权公司图章);
3、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办理了股东工商变更的证明(股份有限公司在外地登记的,不能提交)。
特别注意:
投资者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实际缴纳股份作为出资,并办理股权出资实收资本工商变更。
二是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注资申办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基本文件:
1、《企业变更(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含《企业变更(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变更、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出资额)缴纳情况、《
法人代表
申请表》、董事会成员、主管、监事任职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报告。相应的内容请根据不同的变化填写);
2、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定或者决定;相应的内容请根据不同的变化填写);
2、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定或者决定;
注: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应由参会公司股东盖章、法人股东签字或提交。
授权委托书
。
3、《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正、团本;
4、指定(委托)书;
5、还需提供以下文件、证件:
(1)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分析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确认文件,评估结果和资产转移程序的验证应当在验资报告中明确)。
(2)股东注资评估值超过100万元(含)科技成果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分析报告中附上相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及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
请注意:公司工商变更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
涉及股东姓名(姓名)、投资时间、投资方式、投资金额、董事、主管、监事发生变化时,还应提交一份与公司修改后的规定一致的股东名册和一份董事、一份主管、一份监事名册。
如果批准文件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工商变更前需要更改,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变更后的批准文件。
特别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需要拆换受托人。如果受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委托有资格的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代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及《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