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公司法改制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5-04非公司法人根据《公司法》改革工商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
1、
法人代表
签署《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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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法人签署《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法人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权限、委托期限应当注明。
3、企业法人主管部门(投资者)出具的许可改制文件;
基本内容:允许企业重组、确认企业净资产评估价值、处置企业净资产的方案(主管机构(投资者)在重组后将公司法人净资产作为公司的注资,如主管机构(投资者)将企业净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应当附上转让合同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4、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撤职文件(改制后)由企业主管部门(投资人)出具。
公司变动
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以与公司投资人出具的许可改制文件合并提交);
5、根据《公司法》改革或者工商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公司必须报批准的,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遣机构出具的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护证明材料(中小企业改革提交);
7、公司规章改革后;
改革后为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后,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或加盖公章);改制后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公司股东盖章);改革后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盖章或全体董事签字。
8、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改制后;
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工作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社区法人提交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营非企业单位提交民营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根据改制后公司规章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命通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提交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股东大会的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除自然人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议纪要或董事会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议纪要或董事会决定。股东会议纪要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单位审批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审批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公司股东盖章)。
11、根据改制后公司规章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由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的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除自然人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签字。[page]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单位审批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审批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公司股东盖章)。
12、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产证复印件;贷款(免费提供)他人使用的房屋为营业场所,提交产权人证明和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营业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出租人营业执照和市场备案复印件;以租赁应用房屋为营业场所的,经区、县市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的租赁合同应当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要求》提交。
13、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在注册前必须报批准的项目,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
13、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在注册前必须报批准的项目,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
14、《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团本。
注意: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开设的企业法人申请依照《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企业可用本规范。
上述类型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都应持有原件到备案单位进行核实。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划生育许可证、许可证等。)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