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用税务信息系统开展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已开始实施
作者:北京公司变更 | 发布时间:2025-06-26北京:利用税务信息系统开展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3月31日消息,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使用税务信息系统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说明了北京使用税务信息系统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时间和缴费方式。
根据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利用税务信息系统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根据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使用“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完成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客户端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download.bjca.org.cn/download/bjtax/wsswj-gs/DWSBFGLKHD.zip);职业年金缴费方式不变,使用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作为记账凭证。此外,通知还指出,税务机关继续向市、区社会保障机构派遣税务干部,为缴费者提供“一站式”联合服务。此外,通知还指出,税务机关继续向市、区社会保障机构派遣税务干部,为缴费者提供“一站式”联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