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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常理商标注册代理有限公司 虚假诉讼罪最新司法解释?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

虚假诉讼罪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虚假诉讼犯罪,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犯罪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共同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犯罪。

第二章 虚假诉讼犯罪的甄别和发现

第四条 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行为,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提出民事起诉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的;推荐阅读:职场人应掌握的手段(超实用) (三)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

(四)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债权的;

(五)案外人申请民事再审的;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七)案外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债权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八)以其他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第五条 对于下列虚假诉讼犯罪易发的民事案件类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二)涉及房屋限购、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的以物抵债案件;

(三)以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

(四)以已经资不抵债或者已经被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推荐阅读:利用饭局来办成自己事操作指南(超实用) (五)以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为当事人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六)公司分立、合并和企业破产纠纷案件;

(七)劳动争议案件;

(八)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九)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民事案件。

第六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及时甄别和发现虚假诉讼犯罪:

(一)原告起诉依据的事实、理由不符合常理,存在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可能的;

(二)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诉讼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的;

(三)在可能影响案外人利益的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的;

(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和实质性诉辩对抗的;

(五)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对其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且不符合常理的;

(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不足,但双方当事人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

(七)当事人自愿以价格明显不对等的财产抵付债务的;

(八)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第七条 民事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及时甄别和发现虚假诉讼犯罪:

(一)诉讼代理人违规接受对方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给付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二)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指使、引诱他人伪造、变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据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

第三章 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处

第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虚假诉讼犯罪的线索来源包括: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报案、控告、举报和法律监督申请;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通过实施虚假诉讼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刑事自诉;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主动发现;

(四)有关国家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

(五)其他线索来源。

第九条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相关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四款情形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前款所称相关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包括该民事案件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法院。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应当附下列材料:

(一)案件移送函,载明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名称、民事案件当事人名称和案由、所处民事诉讼阶段、民事案件办理人及联系电话等。案件移送函应当附移送材料清单和回执,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批准后,加盖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公章;

(二)移送线索的情况说明,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信息、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事实、法律依据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三)与民事案件有关的诉讼材料,包括起诉书、答辩状、庭审笔录、调查笔录、谈话笔录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指定专门职能部门负责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的移送。

人民法院将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除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案外人的陈述、证言外,一般还应有物证、书证或者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相印证。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接受案件的回执或者在案件移送函所附回执上签收。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材料后,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认为移送的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移送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正。不得以材料不全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

(二)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移送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三)认为有犯罪事实,但是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移送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于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四)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并应当说明理由,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移送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退回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实行监督。

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第四章 程序衔接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民事案件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不影响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民事案件应当继续审理。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裁判认定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犯罪,相关民事案件尚在审理或者执行过程中的,作出刑事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函告审理或者执行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于与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裁判存在冲突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及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自行立案侦办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的,应当在立案后三日内将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抄送对相关民事案件正在审理、执行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并说明立案理由,同时通报办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对相关民事案件正在审理、执行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依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并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处理意见书面通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的,可以一并处理。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接受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犯罪嫌疑的,可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拷贝电子卷或者查阅、复制、摘录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卷宗,人民法院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系民事诉讼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获得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民事案件,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需要中止执行的,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犯罪嫌疑的,可以向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查核实、妨害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有关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等规定处理。

人民检察院针对存在虚假诉讼犯罪嫌疑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依照有关规定调阅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卷宗的,人民法院予以配合。通过拷贝电子卷、查阅、复制、摘录等方式能够满足办案需要的,可以不调阅诉讼卷宗。

人民检察院发现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犯罪嫌疑的,可以听取人民法院原承办人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对于存在虚假诉讼犯罪嫌疑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职权调查并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对于故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应当加大罚款、拘留等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

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前,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先行予以罚款、拘留。

对虚假诉讼刑事案件被告人判处罚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人民法院已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予的罚款、拘留,应当依法折抵相应罚金或者刑期。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故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第二十四条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虚假诉讼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的教育和管理,发现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假诉讼的,应当依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假诉讼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假诉讼,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协会或者上述人员所在单位发出书面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相关行业协会或者上述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建议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回复作出书面建议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

第六章 协作机制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探索建立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裁判文书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互通数据平台,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掘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线索,逐步实现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案件信息、数据共享。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震慑虚假诉讼违法犯罪。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意见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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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鱼违规条件?

15种违规类型:

1:危及交易安全:指涉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造成交易任何一方出现严重钱/货损失的行为,或可能引发资金风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诱导站外交易、虚假发货、诱导缴纳定金/预付款/保证金等;

2:不当注册:指通过软件、程序或人工等方式大量注册账户的行为;

3:不当使用账户:指涉嫌租借、盗取、转让或囤积账户等行为;

4:泄露用户信息:指擅自将他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住址、姓名等)提供给第三方或公布于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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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避准入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指用户未经资质备案发布商品或信息,或规避行业特殊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需资质备案后方可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如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酒、婴幼儿食品、特殊用途类食品、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文书代拟、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版权代理及相关服务、工商注册/登记、会计服务、租房等;

规避行业特殊要求发布的商品或信息:

出版物图书类商品须扫码(ISBN)发布“图书”二级类目,在线商品数不得超过5件,且近30天图书类交易笔数不得超过15笔;

票务类商品须发布在二级类目“演艺/表演类门票”,在线商品数不得超过3件,单张门票的售卖价格不得超过票面价格的10%,且近90天演艺/表演类门票交易笔数不得超过3笔;

租房房源类信息须和发布类目匹配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房源信息必须真实不得重复,且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发布风险信息:指用户发布存在妨害用户权益或影响平台秩序的商品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质量不合格商品(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存在交易风险的虚拟类商品、实际不存在商品、制假风险的品牌配件(如品牌空瓶、空酒瓶、空奶粉罐等)、引导站外、引流、无效广告、信息要素不一致、借用话题/内容炒作引导、或有违公序良俗、规则或闲鱼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等。

描述不当:指通过买方反馈或闲鱼排查等方式,发现商品(或服务)与卖方描述不相符或不符合平台相关要求,妨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买方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与卖方描述不相符,损害买方权益的;

闲鱼排查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与卖方描述不相符的;

卖方未对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时长、成色、具体瑕疵(划痕、裂痕等)、维修记录、质量问题及质保期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进行如实披露的。

“违背承诺”指用户未按约定或平台规定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卖方违背交易约定,是指闲鱼卖方须在商品描述、商品留言、私聊等闲鱼提供的官方沟通渠道中(不包括手机、电话、QQ等非官方渠道)明确买卖双方的交易约定,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发票、发货时间、交易方式等。在达成交易约定后,对于买卖双方约定的事项,若由于卖方单方面原因导致未履行的,视为卖方违背交易约定;

买方违背交易约定,是指闲鱼买方需在交易前充分了解必要的商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时长、成色、具体瑕疵(划痕、裂痕等)、维修记录、质量问题及质保期等,并约定商品的交易价格。在达成交易约定后,买方需客观、理性地进行交易。在达成交易约定后,对于买卖双方约定的事项,若由于买方单方面违约的(卖方原因导致的除外),视为买方违背交易约定;

违背自行作出的其他承诺,如承诺互动活动有奖品、赠品等奖励、但未兑现,承诺参与闲鱼活动但未如期履约或擅自退出;

未按闲鱼规定向闲鱼履约或向闲鱼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

违反公序良俗、规则或协议的行为:指闲鱼用户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闲鱼规则或《闲鱼社区用户服务协议》、或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

以上就是全部的闲鱼违规类型,尽量绕着走,下面来讲讲经常看到的“违规情节”,违规情节一共3种,程度不同,带来的影响也不同。

3种违规情节

一般情节:影响范围可控,且未对其他会员/平台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严重情节:

同一违规行为累犯或多条并犯的,视具体情节违规扣分加重;

已经或即将严重损害其他会员/平台权益的。

特别严重情节:

手段特别恶劣或刻意规避;

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其他极其恶劣影响。

违规情节,就是指上面讲的15种违规情况的恶劣程度以及影响程度,恶劣程度越高、影响程度越大,处罚力度也就越大。

这点大家自己去权衡,其实总结一句话就是:不要损害其他会员以及平台的权益。

5种限权处理

无任何限制

下架所有闲鱼商品、7天内无法发布商品及互动信息、限制个人主页展示7天

下架所有闲鱼商品、14天内无法发布商品及互动信息、限制个人主页展示14天

下架所有闲鱼商品、21天内无法发布商品及互动信息、限制个人主页展示21天

下架所有闲鱼商品、永久限制发布商品和互动信息及购买权限、永久限制个人主页展示

大部分账号,也就是没有违规过的账号,就是上面的第一种类型。随着你的违规次数、情节程度,进入到2-5的状态。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2-3-4-5并不是仅仅根据违规次数递增的过程,而是根据违规类型以及违规情节而定,有可能你一开始是状态1,由于违规情节严重、违规影响巨大,直接永久封号,我想不少小伙伴碰到过。

喜羊羊与灰太狼灰太狼夫妇为什么会消失?

      1.太暴力。动漫当中无论是灰太狼抓羊还是羊羊们合力整灰太狼都充满了暴力因素,可能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新闻一度传出一个孩子模仿动漫中的剧情而把同伴绑在树上用火烧,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最后,动画制作方背叛赔偿3万余元。

        2.不懂礼貌。动漫中的羊羊们会经常捉弄村长,这回对处于成长期的孩子造成不好的示范。如果他们学习动漫中的场景,势必会对学校的正常的教学造成冲击。

        3.暴饮暴食。动漫中的懒洋洋又懒又馋,不仅不喜欢劳动还经常偷吃,并且在动画当中没有受到惩罚,这就可能会对孩子造成这是对的心里暗示,从而不利于成长。

        4.违背科学常理。动画中灰太狼的发明实在是超越了人类的极限,很多看起来都是不可能实现的额,这会对孩子起到不好的影响,让孩子分不清现实和动画。另外,羊羊们能够直立行走,这实在是太奇怪了,老师讲的和动画中不一样,这在孩子心里会造成疑惑的。此外,羊羊们能够打败狼也是一个漏洞,这和常识根本不符合,如果真的有孩子以为狼就是像灰太狼一样笨,那真的遇到狼的时候怎么办?

        5.早恋。动漫中沸羊羊是明显喜欢美羊羊的,而早恋对孩子是没有好处的,并且和父母与老师的教导相反,实在是太负面了。而且,红太郎已经是灰太狼的老婆,但是却仍然喜欢着小白狼,这不是心灵出轨吗?这让孩子们怎么想?违背公序良俗啊!

         6.家庭暴力。在动画中红太郎性格暴躁,并且一言不合就对灰太狼拳打脚踢,甚至会用平底锅大灰太狼的头部。不仅仅是孩子会受到影响,大人也不例外。有新闻报道说,一堆情侣女方用平底锅击打男友头部,造成男友昏迷,可见,影响是有多恶劣。

         7.过于成熟化。这里就必须批评美羊羊了,小小年纪却沉迷化妆,这回对小学生形成极其不好的示范。所有的羊羊都处于幼小的年纪,却要拿起武器抵抗灰太狼,实在太残忍,可能对孩子造成惊吓与恐慌。

       8.色情。在动画当中红太郎经常会对灰太狼做出亲昵动作,并且经常会有色诱这样的情节出现,这很容易带坏小孩子,对学生的三观养成十分不利。

        9.破坏生态平衡。虽然灰太狼想了很多的办法,但是几百集始终没有吃到羊,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势必会造成羊儿的泛滥,到时候整个青青草原可能遭遇被吃光的危机。另外,小灰灰竟然整天和羊羊们为伍,这种错误的情节实在是不能给孩子们看。

       10.影响学业。这部动漫前几部实在是太受欢迎,这样的结果是什么呢?孩子们整天沉迷动画,不好好吃饭,不好好休息,不好好写作业,甚至不好好上课,长此以往,势必对学业造成影响。此外,孩子花费金钱在相关玩具和画册上,以及其他周边,容易养成奢侈的习惯,对成长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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