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财税资讯 > 公司注册 > 北京

​北京怎样才能注册投资类公司 基金公司成立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

基金公司成立流程是怎样的?

基金型企业设立条件:牎?》、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 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3》、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 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牎?》、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牎?》、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 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牎?》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 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 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注册基金公司资深顾问:成经理

在北京开公司什么条件可以落户?

外地人员在北京市开办企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

1、连续3年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北京市购有住房的。

3、无犯罪记录,没有被通缉、侦查的。

4、企业连续3年年均纳税达到80万以上的。

5、企业职工中北京人口连续3年达到100人以上的。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四条 入户申请人申请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三)没有犯罪记录并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

  (四)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300万元;

  (五)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90%以上。

第五条 入户申请人申请第四条所列地区以外的区、县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下列条件:

  (一)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4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150万元;

  (二)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

合资公司该如何注册?

一、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商务局审批所需准备资料:

  1。立项的请示(原件)

  2。合资(合作)意向书(原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4。投资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投资外方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6。

投资各方资信证明(复印件)

  7。新设立企业房屋使用证明(包括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8。合营企业合同(原件)

  9。合营企业章程(原件)

  10。法人身份证明及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或护照或台胞证等)

  11。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董事会成员委派函(原件)

  13。工商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可行性报告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概况。

  (1)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2)合营各方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中方要说明主管部门);

  (3)合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包括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4)合营期限和合营各方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比例;

2。

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以及国内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装置能力。

  3。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据。4。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

  5。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配的安排)。

  6。

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数、构成、来源及经营管理)及其依据。

  7。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

  8。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

  9。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原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

  10。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11。技术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项目各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还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述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项目各方所在国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3。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预测报告;

  4。

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所需原材料、资金的安排意见;

  5。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90天之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合同、章程的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合营各方便开始签订合同,制定章程,报审批机关审批。

4。合营企业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转让的规定;

  4。

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7。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产品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销售的比例;

  8。

外汇资金收支的安排;

  9。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10。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11。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

  12。违反合同的责任;

  13。解决合营各方之间的方式和程序;

  14。

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营企业合同的附件,与合营企业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营企业的章程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划,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

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序。

6。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

  4。

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中方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

  上列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2、3、4项文件可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

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7。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2。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

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4。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其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5。合作各方协商确定的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

  6。

审查批准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除第4项所列外国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须报送中文本,第2项、第3项和第5项所列文件可以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本。

  审批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8。

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

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前款1、3项文件必须用中文写;2、4、5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注册北京公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颁发批准证书后,标志着项目审批的最后完成。

外商投资项目的各方应在合同章程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二、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四)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五)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六)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七)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八)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投资发展部该如何运作?

投资发展部职责

投资发展部是公司对外投融资和办理短期贷款业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调查、搜集、整理有关市场信息,并提出投资建议;

2、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中长期投资计划;

3、负责投资项目的储备、筛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4、负责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的筹建工作;

5、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公司产业结构、投资结构的调整。

6、配合财务审计部做好存量资产的重组工作;

7、负责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贷后的投资、转贷业务(专项贷款除外);

8、负责对短期贷款项目进行初选、评估、贷后管理及回收;

9、负责办理担保和管理业务;

10、承办资金筹措项目的评估、谈判和贷款的还本付息手续;

11、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发展部部长

能指导大型项目策划、市场调研、市场定位、招商推广、经营管理等全程策划能力;

精通项目立项、可研、分析、评估等操作业务, 有较强的创意策划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投资评估能力,能够利用新的投资模式和理念进行实际的投资决策分析;

具备良好的分析、沟通、谈判、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务实

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

1.协助经理完成日常行政工作.处理公司内务。

2.传达通知,招聘相关,分发文件等相关业务事宜。

3.方案计划制定,协同完成团队目标等。

投资发展部-投资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投资发展部(北京)后台内勤管理工作;

2.参与涉及项目的各种文案编制工作;

3.投资项目信息采集管理,建立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系统。

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国企,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8-24,法定代表人为董建邦,注册资本为117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78642G。

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东升科技园.北领地D区2号楼309B室。

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包含: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上一篇: 北京怎样才可以注册公司 企业落户北京怎么获得户口?
下一篇: 北京怎样查询地址被注册公司 注册地址是什么?
热门服务和内容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

  • Copyright © 2024 网站备案号: 京ICP备15009795号-1 企行财税代办营业执照,个体营业执照,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公司营业执照,申请注册公司流程和费用,正规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公司变更,股权变更,公司注销转一站式服务!
    电话咨询:010-85803387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