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注册公司社保 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1. 北京公司开社保账户流程
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开户银行账号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2、到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个年度的医保费。
3、每月25-28日,银行会进行扣款。当月扣款不成功的,次月5日至20日之间,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自助缴费。
4、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 北京企业办理社保开户流程
1.办理社保开户之前,必须先办理好银行开户许可证,也就是办理企业的对公银行基本账户,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印章,去银行办理就可以了。
2.社保开户之前,除了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还需要在地税局开通社保登记,有些地区是自动帮你开通,大多数的地区需要自己携带公司资料去地税局办理,开通社保登记之后,点击社保模块,就可以办理参保增员了。
3.登陆企业的电子税务局,打开社保模块。就知道地税有没有自动开通社保登记了,没有开通就会显示无法申报。如果没有开通的话,就需要携带资料去地税局办理,并且绑定对公基本账户。
4.办好开户许可证、地税登记好后,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司印章,社保局填写相应的表,提交审核。那就是审核通过之后,会把公司社保用户名密码发送到经办人手机上。
5.社保账户开通之后,去劳动局做就业备案登记,也是携带相同的资料,做好电子导数据,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业备案就登记成功了。
6.社保账户开通及就业备案登记之后,就可以在网上办理新参保了。用在社保局领取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社保局网站,填写资料提交就可以了,同时在地税办理新增员,新参保单位就可以在网上办理参保登记了。
北京公司新开社保账户有审核时间吗?
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
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公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时间限制: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北京公司落户指标要求?
在京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保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虽然法定退休年龄之内都可以申请,但四十五周岁是个关键年龄,四十五周岁以内加20分,超过四十五周岁就没有这项优待了。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七年及以上。连续缴纳的七年社保,如果出现断缴可以及时补缴,但不能超过五个月。如果补缴不及时,即使未超五个月,也不能算作连续缴纳。
4.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项硬性规定,均由积分落户在线系统自动核验,主要面向的就是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常住人口。
我刚刚在北京上了社保,请问要在北京新办社保卡,还是要用原来的?
需要办理新的社保卡,社保转移流程如下:
1、先在新参保地开社保户缴纳社保;
2、个人或者原单位到社保局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缴费凭证》,并盖社保局公章;
3、个人拿着两份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单位办理转入申请;
4、两地社保局交接办理。注:不同的城市办理资料不同,有的城市还需转移函、医保类型变更表等其他附加资料,建议提前问好转入地的要求。
首次办理社保登记,参加工作日期怎么填写?
写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因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劳动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
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也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扩展资料:
社保登记需要的手续: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