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 两个人经营的公司组织结构?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26两个人经营的公司组织结构?
先确定你们二人设立公司的企业类型是什么,是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2)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及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综上,如果设立合伙企业,税务方面负担较轻,但是债务方面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公司的话,就是以你的出资为限额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管理现代化程度较高的企业类型,社会对此类公司的公信力比较认可。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是如何规定的?
广义的中外合资有两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形式比较灵活,但比较少见)。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六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
,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十二条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
,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Update:写完答案后题目中增加了几个问题,那就补充一下。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的区别主要在于:中外合作形式非常灵活,尤其在收益分配方面,双方可以约定不按照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利润,而且可以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这都是中外合资不允许的。就我个人的经验看,制造业内绝大部分都是中外合资,而房地产行业有很多是中外合作。注册资金100万认缴多少?
注册资金100万认缴100万。“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中建中科集团有限公司是什么企业?
中建中科集团有限公司是股份制企业。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
公司注册资本27.08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以其全部骨干企业、资质和主营业务注入股份公司,持有股份公司85%股份,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电建、中国能建、航天产业基金以现金方式出资,分别持有股份公司总股本的5.44%、3.89%和5.67%。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比例有何限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作出如下规定: 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0%。 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50%,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40%,其中投资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也按此规定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总额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应依据增加的投资额按上面所述比例









